“共抓大保护、不搞大开发”打赢长江“十年禁渔”攻坚战、持久战,各单位部门迅速行动、靠前推动、强化措施、压实责任,如期实现“两个确保”和“四清六无”的预期目标,共计收集查处“三无”船舶214艘,为下一步拆除“三无”船舶做好准备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;会上,芜湖市生态环境局督查专员朱俊指出,对长江沿线所有的小问题、大问题进行排查,各拆除公司在拆除“三无”船舶的同时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;严格落实拆除程序进行拆除,水上拆除、就地拆除、生产时拆除做好环评手续,严格落实政策要求,坚决杜绝在拆除“三无”船舶的同时破坏生态环境,充分认识、细致准备、高质量完成拆除船舶任务。
朱俊要求,在拆除船舶的同时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、集中堆放、统一处理、一日一清,雨天覆盖;危废收集进行建立台账,做到“四个严禁”,严禁在原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禁止拆除,严禁在拆除过程中打磨、除锈;严禁拆除的废弃物入水;严禁在拆除过程中拖延时间;拆除单位严格按照生态环境要求,开展船舶拆解前的自查、清船,对危废提前清理,防止造成环境污染。
朱俊强调,对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理,自清、运出现场,建立台账,不得擅自处理,现场设置隔油装置,在切割过程中做好防护安全措施。
下一步,芜湖市生态环境局、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压实责任,机制联动及时跟进在拆除“三无”船舶过程中的环境违法行为,确保长江“十年禁渔”在2021年开局之年首战必胜。